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1] 107号)及《汉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市价发[2017] 5号)、汉发改价格[2021]832号 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市缓解停车难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差别化政策,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结合市城市管理局书面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现就南郑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类区划分
一类区域:大河坎镇和中所营街道办建成区。
二类区域:汉山街道办建成区。
三类区域:梁山镇建成区。
二、停车收费时段
1、收费时间:每天早7:30—-晚21:00,其余时间免费开放。
2、收费时间段内30分钟内免费停车。
三、停车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收费标准:3元/2小时内,2小时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12元。
二类区域收费标准:3元/3小时内,3小时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三类区域收费标准:3元/4小时内,4小时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
四、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1、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殡仪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进入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五、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停车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类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时间、计费方式、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本标准自2021年1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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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